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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察专业常见问题
来源:收集 点击数:4372次 更新时间:2014/9/25 11:54:38

勘察专业常见问题

项次

常 见 问 题

             

附注

1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

1.1   勘察单位超资质承接业务。

《勘察设计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93号)、《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93号)、《分级标准》(建设【200122号文)

另行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单位承接业务

 

1.2   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执业(包括超资格执业或未按要求签章)。

有关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

由符合资格要求的注册工程师按规定签章

 

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内容

2.1   缺建筑物布置总平面图及拟建建筑物概况。

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GB 50021-20014.1.11

修改报告

 

2.2  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,未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。

GB 50021-20014.1.11

补充勘察并修改报告

 

2.3   未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。

GB 50021-20014.1.11

修改报告

 

2.4   对有地下室的建筑,缺抗浮桩或锚杆的抗拔承载力评价。

GB 50021-20014.1.18

修改报告

 

2.5   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少于6件。

GB 50021-20014.1.20

补充勘察并修改报告

 

2.6   缺对基桩施工可行性及其对环境影响的论证评价。

GB 50021-20014.9.1

修改报告

 

2.7   未进行抗震地段划分。

GB 50021-20015.7.2

修改报告

 

2.8   将抗震设防7度区误定为6度。

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 50011-20011.0.4

修改报告

 

2.9   7度区存在饱和砂、粉土的场地未作液化分析评价。

GB 50011-20014.3.2

修改报告

 

2.10   高层建筑物详细勘察未提供基坑工程、降水截水方案等分析评价。

《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》JGJ 72-200410.2.2

修改报告

 

勘察专业常见问题

项次

常 见 问 题

             

附注

3    其他错漏或不合理的内容

3.1   将勘察期间测得的地下水位当作地下水的设防水位。

GB 50021-20017.1.1

补充勘察并修改报告

 

3.2   缺乏对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网的调查和分析评述。

GB 50021-20014.8.7

补充勘察并修改报告

 

3.3   对存在深厚软土层的场地缺乏软土成层条件、应力历史、可能沉降情况和对桩基影响等的评价。

GB 50021-20014.9.8条、第6.3.7

补充勘察并修改报告

 

3.4   勘探孔深度达不到桩基设计的要求。

GB 50021-20014.9.4

补充勘察并修改报告

 

3.5   勘察范围仅限于拟建建筑物的占地范围内,不满足基坑工程设计要求。

GB 50021-20014.8.3

补充勘察并修改报告

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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